深圳小产权房亦称"乡产权房",是指在深圳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,未办理相关证件,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,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,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,
深圳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,是深圳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。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。深圳小产权房的出现与深圳房价蹿升密不可分,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。
大、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,而是土地使用权。深圳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:一种是在深圳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,即"宅基地"上建成的房子,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,外村农民不能购买;另一种是在深圳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,接下来就来了解一下深圳小产权房都有哪些类型的房子吧。
1、村委集资建房
村委自己的地,村委集资建房(村委统建楼),名义上是村里集资建房给村民住,实际上建好以后大部分对外出售,每套房子村委给发一个证,每一次买卖要到村委过户,村委会收一定比例的过户费。特点:总层数都比较高。
2、村委和企业合资建房
村委出地,公司出钱,合作开发,名义上也是解决村民住房问题,实际上建好以后多数对外出售,一起赚钱,和第一种一样,村委发证,村委可以过户(对于有些年限的房子大多村委不管)或律师见证。
3、村民自建房
村集体用地,一般由本地村民申请“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”,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”和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”,俗称“两证一书”,交易时做律师见证。特点:房龄较大。
4、企业建房
土地性质为商业或工业用地,公司出资建房,建好以后对外出售,公司发证(签合同或协议),买卖到公司过户,公司收一定比例的费用。
以上四种是我们比较常见的小产权房,在深圳比较普遍,数量大约是80万套。
上面四种小产权房前面三种比较靠谱,因为有村委背书,村委也不会倒闭,一房多卖和房产增值后纠纷比较少。第四种就要谨慎购买,很多公司在开发的时候都是另外注册公司开发的,或者是个人开发的,随时可以消失。
编辑者:138288100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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